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

董事名单 董事会重要决议 绩效评估 审计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
董事选任及董事会绩效评估
董事选任

董事(含独立董事)选任方式:

本公司公司章程明订本公司董事(含独立董事)选举采候选人提名制度。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专业资格、持股、兼职限制、提名与选任方式,悉依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等相关法令规定办理。

董事(含独立董事)选任过程:

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任期届满,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规定决议于民国112年股东常会中改选第十三届董事7名,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,并决议董事候选人提名受理期间自民国112年4月7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。

选任结果:

本公司民国112年6月14日股东常会董事选任结果如下:
第十三届董事任期自112年6月14日至115年6月13日。

职称姓名当选股数
董事长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
代表人: 蔡国新
667,498,051
董事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
代表人: 黄胜凯
341,183,507
董事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
代表人: 柯富仁
314,498,548
董事苏峯正247,954,272
独立董事陈益世287,192,546
独立董事李正中258,256,269
独立董事龙惠施245,021,156
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内部绩效评估

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本公司董事会功能,建立绩效目标以加强董事会运作效率,本公司董事会于108年10月28日通过「董事会绩效评估法」,董事会、董事成员及功能性委员会续效评估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评估结果应于次一年度第一季结束前完成;由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成员与董事会议事事务单位或执行单位,就「董事会」、「董事成员」、「审计委员会」及「薪资报酬委员会」进行内部绩效评估,评估方式包括内部自评、成员自评。

董事会绩效评估内容包括五大面向: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、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、董事会组成与结构、董事的选任及持续进修及内部控制,共计53项评估指标;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之绩效评估内容亦含括五大面向: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、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、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质量、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及内部控制,分别为25项评估指标与21项评估指标,董事会、董事成员及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之指标,系依据本公司之运作及需求订定,符合且适于公司执行绩效评估之内容。「董事会」、「董事成员」、「审计委员会」及「薪资报酬委员会」分别进行绩效评估,评估结果各分为三个等级:超越标准、符合标准及仍可加强。

111年度本公司「董事会」、「董事成员」、「审计委员会」及「薪资报酬委员会」之评核作业业已完成,自评结果皆为超越标准,且无重大之改善项目,评估结果已于112年4月25日董事会向董事报告,拟做为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成员其绩效酬劳之参考。